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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19-04-18 14:07:22

4月9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发布《2019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2019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一个奋斗目标、六项主要任务、八大行动计划”和“一促两稳三重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和《商务部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函〔2018762号),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流通治理新秩序,促进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

(一)加快内贸流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各地推动家政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出台《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商品交易市场加快市场信用服务建设。

二)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研究建立事前承诺、事中记录、事后评价相结合的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工作体系。组织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诚信承诺和评估等。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覆盖范围,完善信用信息。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健全经营者诚信档案。

(三)引导消费领域开展行业自律。支持商务领域各商会协会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探索出台行业性“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力争于年内推出一批“黑名单”企业,开展行业性约束或惩戒。推动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商户管理模式,促进信用状况与市场机会、企业收益正相关。

二、开展营商环境诚信建设

(四)加强货物贸易领域信用建设。在进出口资质和配额管理等工作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审查。在跨境电商综试区、贸易转型升级基地评选等工作中,积极探索信用监管举措。

(五)推进服务贸易领域信用监管。充分利用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做好服务贸易综合监管体系和信用建设研究,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建立展览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加强统计监测。

(六)构建外资企业信用监管和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等的风险防控。结合《外商投资法》出台,加强与海关、税务、外汇等行政管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支持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七)加强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功能,扩大重点项目信息覆盖面。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出台平台管理办法。实施违规行为督办制度。推动建立对外援助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竞争自律,大力惩戒违约行为。

三、抓好重要领域商务信用建设

(八)强化联合奖惩综合运用。出台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办法,推动分行业分领域制定认定办法,认定一批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九)探索区域商务信用建设机制。依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总体方案》,研究制定海南商务诚信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海南商务诚信示范省建设。推动长三角等地区建立健全区域信用合作机制。

(十)抓好商务诚信试点经验推广和整改提升。推进商务诚信试点经验交流推广,督促试点地区依据验收报告整改提升,切实发挥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作用。

四、加强商务信用基础建设

(十一)推动商务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与商务大数据应用、地方商务信用等平台的对接。加强商务领域“双公示”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的交换共享。探索与行业商会协会、平台型企业等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研究拟定商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指南。

(十二)开展商务信用培训和交流。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做法,编写商务信用建设培训读本,举办商务信用建设培训班。编印商务信用建设政策法规文件汇编。研究编制商务信用建设年度报告。

(十三)营造商务诚信社会氛围。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支持其他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加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奖惩效果和社会影响。

来源:源点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