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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当局如何使用外部信用评级

更新时间:2007-07-10 00:00:00
   
   依托外部信用评级把握金融、信用风险,进行宏观调控、风险监管,是国际金融机构、国外金融监管当局的通常惯例,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关于银行信贷风险计量的要求。因此,外部评级机构不仅充当着市场风险披露、监管的功能,同时也成为金融监管当局进行宏观调控、风险监管智库。
   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金融化高度发展,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和金融危机频频发生的新形势下,金融机构作为宏观经济运转不可或缺的中介部门,其安全与否关系到一国乃至全球的金融稳定状况。因此,如何对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度量和控制是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问题。
一、 外部信用评级金融监管当局的智库之一
    外部信用评级由外部评级机构加以完成,外部评级机构是提供评级分析服务的社会组织,它拥有经验丰富、稳定的专家队伍,它们由宏观经济学家、产业经济学家、金融工程师、财务分析师、计量分析师等组成,同时,还针对一些特殊的领域,通过外部专家,形成了一个高效率的智力资源网络。
    国际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在风险定价、风险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约束中,对于外部信用评级信息予以高度关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关于信用风险计量也有相关的规定。外部评级通过公正、客观和准确的评级信息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智库作用。
外部信用评级的信用信息资源,为外部信用评级成为金融监管当局的智库提供了数据基础。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在进行信用评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到各方面的信息,包括宏观经济面的信息、行业信用信息、企业的基本素质、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等。从这些因素的分析中,寻找相应的信用信息,分析不同信用信息中暗含的信用风险,然后通过特定的理论和技术,度量出相应的信用等级、违约率、等级迁移矩阵、违约损失率等参数,形成了基础层数据、中间层数据和结果数据。外部评级机构积累的这些数据,为外部评级机构服务于金融监管当局奠定了基础。
    外部信用评级的对宏观、行业等信用风险分析所形成的评级报告,成为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直接服务于金融监管当局的智力产品。外部信用评级通过市场的征信活动、信用评估活动,完成信用风险的测量和整合,发挥市场信用风险披露、揭示的功能外,可以形成相应的宏观、行业等的信用风险报告,为金融监管当局化解和防范信用风险提供决策的依据。
    外部信用评级中的集团信用风险分析、大型企业信用风险分析,为金融监管当局监管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提供服务。“垒大户”是中国金融活动的重要特征之一,某一或几个大户的破产、倒闭会直接影响到授信金融机构的安全,从而引起相应的金融风险或影响社会的稳定。外部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大集团、大型企业的信用风险分析,揭示和披露金融机构的这些重点、关键客户的信用风险,为金融监管机构规范、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提供依据。
 
二、 金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的监管需要外部信用评级
    在现代金融业的迅速变革、信息化浪潮推动的新竞争格局下,信用风险控制的日益复杂和专业化。随着信用风险管理理论的创新和计算机技术的运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正迅速朝着信用风险被科学地量化的方向发展,企业信用状况的不同和信用状况的变化对信用风险的影响最终是通过违约率的不同和变化而被量化的,不同信用状况资产的违约率成为贯穿于商业银行风险资产度量、信用定价、经济资本配置以及信用衍生产品价格的确定等全过程的核心工具之一。我们通过提供高品质的信用信息,揭示了信用风险,为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架起了信息桥梁,改善了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既降低了投资者的信息搜寻成本,也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健康。
    金融创新和产品的增多,对中介机构提出很大需求。在发达的经济体中,金融市场中的信用产品越来越多。尤其是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证券化已经促使美国、接着是欧洲,产生了一个巨大的可交易的结构化债券市场。信用衍生工具能够在不发生财产权转移和最初货币转移的情况下进行综合的风险规避。
    大力发展结构化产品市场可以有效剥离部分信贷资产,降低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评级机构是发展结构化产品市场的基础核心要件之一。评级机构可以对结构化产品的风险加以揭示,而且会起到信用等级增强的作用。
    对于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而言,金融市场还不够成熟,间接融资仍然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商业银行聚集了较高的信用风险。中国进入WTO后,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国际知名银行已经开始大规模进入国内市场,相继在国内成立法人独资银行。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面临着如何保持市场份额、和外国同行的竞争等挑战,其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如何管理信用风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逐步实施,是挑战,更是机遇,它会促进中国银行业健康发展,与国际银行界接轨。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一方面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更是需要大力推动外部评级系统的建设,需要对间接融资风险的揭示和防范做出有效的安排,需要优秀的资信评估公司提供高度专业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服务,协助改善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及时传递国际上先进的风险管理领域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模型。
三、外部信用评级信贷风险计量为金融当局监管信贷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因自身缺陷不能适应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最新发展,巴塞尔委员会在2004年在正式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其确定了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确立了更准确、更全面、更敏锐的风险评估体系,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风险评级的标准法中,外部评级信息是衡量信贷资产风险权重的重要指标,最突出的特点是企业的信用等级在B以下的,金融机构对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将达到150%,也就是说,对于信用风险特别高的债权,银行的最低资本金要求不是8%,而是12%,这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资本要求的新突破。
表1:标准普尔、穆迪不同信用等级的风险权重
资信等级
银行间贷款
标准普尔
穆迪
主权
选择1*
选择2**
公司
AAA到AA-
Aaa到Aa3
0%
20%
20%
20%
A+到A-
A1到A3
20%
50%
20%
20%
BBB+到BBB-
Baa1到B3
50%
100%
50%
50%
BB+到BB-
Baa1到B3
100%
100%
100%
100%
B-以下
B3以下
150%
150%
150%
150%
未评级
未评级
100%
100%
100%
100%
 
    因此,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II》的要求,在金融机构尚未建立内部信用评级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外部信用评级作为风险度量或计量的依据。进一步说,外部信用评级的结果,同样可以成为金融监管当局监管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依据。
    另一方面,在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存在利益相关、利益冲突、信息分割,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竞争、信息隐藏等的情况下,金融监管机构使用外部信用评级,更能准确地掌握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为金融监管当局及时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提供服务。
四、外部信用评级的宏观或行业分析报告可以成为金融监管当局决策依据
    作为外部信用评级机构,会在微观信用评级(包括银行信贷评级、债券评级、商业票据评级、基金评级等)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或行业运行状况,形成宏观信用分析报告、行业信用分析报告,或专题性的信用分析报告,这些报告可以成为金融监管当局调控和规范市场的重要依据之一。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针对全球流动性与信用风险定价的问题,作出了《为何信用风险定价过低?——基于全球流动性充足的视角》(国研网,2007年3月28日)的研究报告,对目前全球经济的流动性充足导致的信用风险溢价过低的现象给出了独到的解释。该报告认为,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和世界各国金融完备程度参差不齐两个因素交互作用下,信用价差大幅收窄。
    在穆迪的分析报告中,分别就流动性过剩和信用产品定价过低的问题做出了如下几个方面,并得出相应的结论。
1.在全球流动性充足的背景下,虽然近几年发达经济体,包括欧洲、美国的短期利率已经提高了,而且其提高的幅度相当惊人—美联储已经17次加息,基准利率累计提高4.25个百分点,日本也开始提高利率,但是投资者对金融资产的需求还是超过供给,借贷成本处于历史低位。
 2.不同于发展中国家存在的“金融抑制”,发达国家拥有完备的金融要素资源,金融创新能力强,资产的流动性好,居民的储蓄率比发展中国家低,金融创新允许投资者采用多样化投资来增加家庭的财富,因此家庭储蓄率低的现象就会继续恶化。通过观察图3可以得出,随着美国家庭财富的增长,其储蓄率越来越低,美国经常项目赤字的状况也越来越恶化。从这个角度,金融创新可以部分解释发达市场经济体储蓄率逐步降低的趋势。而在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家庭储蓄率很高,东亚国家尤其突出。这不仅是由于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而且是家庭对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所引起担心造成的。
    从金融的运行轨迹观察资金的全球化流动路径,在新兴市场高储蓄率和世界各国创造优质金融资产能力参差不齐的背景下,投资者对成熟市场的金融资产存在过度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新兴市场经济体系从2002年到2006年投资到成熟市场国家——主要是美国,金融资产总额就增加了2.2万亿美元。这个数值与1980年全世界的外汇资产存量相等。
    除了上述两个主要原因外,世界宏观经济的波动性显著下降以及投资者对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偏好也引起信用价差的缩小。
美国等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缓的可能性随时存在,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也会受到影响,一旦这些情形变为现实,企业利润的下降必将导致企业违约率的上升,信用价差就会上升,企业融资成本也会增加,国际金融市场可能会变得动荡不安。
    穆迪的这一分析报告,对于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当局把握全球信用风险、金融产品价格、利率变化提供了另一视角的意见,有利于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当局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防范和化解本国的信用风险,调控利率。
五、 信用信息共享为金融监管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观察信用风险提供了全息景图
    2007年全国金融会议明确提出,以信贷征信体系为核心,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推动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逐步完善金融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和谐信用体系。
    金融会议的决定,不仅有利于推动全国信用体系的发展,更为全国外部信用评级、金融机构内部评级的相互渗透、信用信息的共享提供了基础性框架,为金融监管机构观察信用风险提供了全息景图。通过这一景图,将有利于金融监管当局及时把握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提供了基础性的数据来源。
    信用信息的共享不仅有利于促进信用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降低信用风险,从而有利于降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成本和费用。加林多和米勒(2001)的研究认为,在有征信系统的国家里,企业项目融资对内部资金的依赖较低;在存在信用报告的的情况下,企业比较容易获得贷款。雅派利和帕格诺在《银行和金融期刊》(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发表文章,认为信息共享与较高水平的贷款(相对于国民生产总值而言)和较低的违约率相关。
    凯文·考恩和霍斯·德·格雷戈里奥利用智利私人征信公司塞纳克菲(SINACOFI)的数据,检验了信用报告的数据对预测违约率的影响,发现智利信用报告中正负面数据信息与违约都存在较强的相关性。通过信贷的消费函数,包括对信贷市场信息共享度的衡量,发现信息共享能增加贷款总量,信用记录中数据的历史越长,种类越多,效果越明显。
   阿尔曼多·卡斯特拉尔·平赫瑞和阿尔卡马·莫拉研究了巴西信贷市场结构对放贷人分享信息的限制,认为限制信息共享降低了信用报告的预测能力,如果银行突然失去“信息租金”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包括资本金降低,从事高风险贷款的冲动增加。
    外部信用评级机构为了生存与发展,非常重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基础数据库的建立是有效实施外部评级和加强监管的前提。外部评级信息作为信贷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应包括信用记录、违约率、损失率、挽回率、等级迁移矩阵等时间序列和横截面的微观数据;国民经济发展、国际经济、产业发展和行业研究等中宏观数据。这些数据与全国统一征信平台的对接,将使得这些数据成为全国统一征信数据的有机构成。
     外部信用评级与内部信用评级的渗透和协调,将促进内外部信用评级信用信息的共享。中央各部委、各地方都在推动外部评级配套制度的研究和建设,在促进外部评级信用信息和报告的使用,在信贷政策、产品定价、授信额度、准备金计提、经济资本的分配、绩效考核、资本充足率的测算等方面加以应用。这将促进外部信用评级和内部信用评级的渗透和协调,发挥外部评级在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中的支持作用,并最终形成内部和外部信用评级的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的全国统一征信平台,为金融监管当局观察全国信用风险的动态和演化提供了基础性的平台,将进一步提高金融监管当局监控风险的及时性、有效性。
     外部信用评级不仅可以帮助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金融监管当局关注金融机构的重大、重点、关键客户的信用风险提供信用信息和决策依据;而且,可以在微观信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宏观经济的运行和全球经济态势,出具行业信用风险报告、宏观信用风险报告、全球信用风险报告、专题信用风险报告,为金融监管当局的宏观调控、政策制定、立法等提供决策依据。
 
作者: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欧志伟
节选自“第四届中国信用评级发展前景论坛”会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