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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凤梧:科学界定“信用”内涵

更新时间:2018-09-14 14:34:00

科学界定“信用”内涵

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凤梧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是覆盖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一项宏大工程, 是理论、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学科体系。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对于搞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 完全必要的,但在我国这样一个正值体制转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众多的大国,走发达国 家的老路照抄照搬他们的经验肯定是搞不好的,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建设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 轨的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一个重要基点是科学界定社会信用体系中“信用”的基本内涵。 从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实践看,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在我国提出建立健全 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 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即商品交换经济。商品交易最基本的原 则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等价交换。当通过投放信用成为商品交易的主要形式时,市场经济就会 进入更高形态的信用经济时代。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 和基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信用”,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市场经济 活动是由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各类商品交易活动构成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信用”,首先是指市 场主体的“信用”,包括消费者信用、企业信用、金融机构信用、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信用等。 其次,是市场主体在各类商品交易活动中的“信用”,如赊销、信用消费、信用融资、合同履约、 产品质量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信用”,是由各类市场主体在各类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 息构成的“信用”。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信用,既体现在信贷、赊销、缴费等以偿 还为条件的经济活动中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的信用;也体现在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在经 济活动中遵法守规、履约尽责的信用。因此,市场主体的信用应是由其从事的各类市场经济活动 所有的信用信息汇集而成的。而且,这种信用信息必须是完整的,连续的。从横向看有全面反映 市场主体各类经济活动的信用信息,从纵向看有全面反映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进程中的信用信 息。只有做到信用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才能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性,才能真正反映出市场主 体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状况。

    综上所述,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信用”不仅是一种道德价值和思想观念,还是现代社会关系 的支柱和规范市场的纽带。科学界定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信用”内涵,也是构建现代社会信用体 系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将有助于维系现代经济的正常运转,有助于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有助 于引导政府、企业、个人等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来源:源点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