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于本月7日上午举行了二○○六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主持会议并宣布了“十一五”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国内率先建立符合国际惯例、适应中国国情、体现上海特色、满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诚信体系;完成深化信用制度建设、培育信用服务体系、营造社会诚信环境三大任务;实现社会信用记录的公开和共享联动;全方位使用信用产品,建立社会联动奖惩机制;形成一定规模的信用服务行业,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落实到今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点是:
一、深化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发挥信用信息作用
(一)继续深化信用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继续推进信用信息申请公开、协议公开。
(三)研究推进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的开发利用。
(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服务。
二 、大力拓展信用产品使用,提升信用信息价值
(五)在政府部门作为民事主体的环节加大信用产品的使用力度。
(六)在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环节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
(七)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主动运用信用产品防范风险。
三 、着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八)制定和实施诚信建设总体规划和新三年行动计划。
(九) 颁布施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地方标准。
(十) 完善重要领域和行业内部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十一)制定和实施信用信息记录和公开、信用产品使用、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等制度。
(十二)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四、促进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
(十三)服务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十四)提高信用服务机构的竞争力。
(十五)依法加强信用服务行业管理。
(十六)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
五、深化社会诚信创建活动和区域合作,营造良好社会诚信环境
(十七)开展信用制度建设创新评比。
(十八)积极开展行业性诚信创建活动。
(十九)持续开展信用培训。
(二十)大力加强社会诚信的宣传教育。
(二十一)继续推动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
(二十二)加强诚信体系发展研究。
联席会议62家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国有大型企业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行业协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