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密切校企合作,探索“产学合作教育”新途径,上海师范大学(甲方)与我协会(乙方)双方本着“互相尊重、互利互惠、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的原则于2016年3月31日正式签署了产学合作教育基地协议书。
根据协议,甲方将按照教学计划派送商学院信用管理专业的学生到乙方进行专业实习,我协会会员机构上海正名资信评估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予信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上海杰胜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维诚信用风险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维氏盾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上海亚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合作教育基地参与了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