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由我协会承担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在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该办法以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为主线,坚持“促进共享、推动应用、确保安全”的原则,重点对信息目录、信息归集、信息查询、信息使用、异议处理、信息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进行规范。
办法草案明确要大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条件,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推动政府应用和市场应用;明确在促进信息共享的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
会议强调,上海要尽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制度框架和运行模式,为全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提供有力支撑。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是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要加强平台信用信息的评估,及时更新完善,确保信息有效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将企业失信行为等纳入平台数据,更好地实现“共建共享”。
(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