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协会简讯 > 正文

协会举行“商业征信机构征信管理条例解析”座谈会

更新时间:2011-12-05 00:00:00
     今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第二次向社会征求意见,为了了解各机构对征信管理的看法,协会于12月1日下午组织了部分商业征信企业在协会秘书处举行“商业征信机构征信管理条例解析”座谈会,新华信、中征、上资信、杰胜、华予信、东方征信等单位出席了会议。在座谈会中就征信管理条例发表了如下观点:
1、征信管理条例的出台,证实了政府对征信行业的重视程度,但政府需要把握规范的尺度,太多的限制反而会阻碍行业的发展。
2、该条例的出台对商业征信单位最大的影响是以后将由央行直接管理,企业要很好地把握与央行和征信办的关系。
3、相比第一次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稿,对商业征信企业的规定明显放宽,但对个人征信企业的规定还是比较严格,显示出条例旨在重点先把个人信用数据库做扎实,再推进到商业征信数据库。
4、条例对涉及个人信息的采集、披露等方面的具体操作部分没有铺开,如如何界定个人隐私信息、个人良好信息是否可以入库,希望有针对具体操作的细则出台。
 
来源: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