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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十一次例会召开

更新时间:2010-08-23 00:00:00
    2010年6月28日至29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征信办)在上海嘉定共同召开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十一次例会。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市征信办常务副主任陈跃华,江苏省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李春江,浙江省信用办副主任钱建鑫,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天培,以及三省一市信用办(征信办)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市征信办常务副主任陈跃华主持会议。
    会议对安徽省信用办正式加入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表示了热烈欢迎。会议分别听取了上海市征信办、江苏省信用办、浙江省信用办2010年度负责牵头推进的专项工作计划的介绍,浙江省信用中心与阿里巴巴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合作基本情况的介绍,以及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的介绍。会议就年内有关合作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对本年度的重点合作任务进行了研讨。
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度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2010年-2020年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的修改和发布工作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征信办关于2010年-2020年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为《规划纲要》是长三角新一轮重点合作专题确定后首个启动编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对长三角的合作与一体化发展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会议要求,《规划纲要》要抓紧修改完善,尽快启动发布报批程序,力争成为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框架下首个发布的区域性专项重点合作规划。
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上海市征信办牵头,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信用办配合。
二、积极筹备“信用长三角”第三届高层研讨会
会议听取了江苏方关于拟于9月下旬在南京举办的“信用长三角”第三届高层研讨会的方案汇报,对研讨会议题、专题讲演形式进行了明确,要求三省一市信用办(征信办)分别落实好人员邀请、参会组织等相关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联络,以共同圆满办好本届高层研讨会。
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江苏省信用办牵头,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信用办(征信办)配合。
三、形成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会议听取了江苏方关于2010年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工作的工作建议,明确此项工作由江苏省信用办牵头,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信用办(征信办)配合。
四、继续做好“信用长三角”网络共享平台的基础建设工作
会议认为,鉴于三省一市现有的信用信息公共基础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基础条件以及运维状况不同,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和接口尚未统一,“信用长三角”网络共享平台应按照“联建共享、分步实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的原则,在不断完善本地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系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信用数据共享范围。
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浙江省信用办牵头,上海、江苏、安徽两省一市信用办(征信办)配合。
五、联合组建长三角区域信用专家队伍
会议认为,组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专家队伍,对于推进区域信用合作的前瞻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为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提供智力支持,以及扩大“信用长三角”的影响力,都有必要。
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上海市征信办牵头,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信用办配合。
会议认为,在浙江方的积极推动下,浙江省信用中心与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方面已经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下一阶段要着力研究长三角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此项工作请浙江省信用办牵头,上海、江苏、安徽两省一市信用办(征信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