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下称“企业信用数据库”),并设立征信中心承担企业信用数据库的运行和管理。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发展,保障借款人和担保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信用数据库将采集、整理及保存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金融监管、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提供有关的信息服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企业信用数据库有关信用信息报送、查询、使用、异议处理和安全管理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金融机构、合法信息使用方及其工作人员将为在工作中知悉的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保密。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