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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城乡规划信用建设

更新时间:2008-04-07 00:00:00
    为有效遏制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不诚信行为,加强对规划实施相关机构的诚信管理,近日,市规划局就即将颁布实施的《成都市城乡规划信息管理规定(试行)》向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等规划实施相关机构公开征求意见。
  我市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管理,将广泛收集、记录规划实施相关机构在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或与建设有关活动中形成的信息,全面反映其执行城乡规划及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信用状况。
  根据规定,规划实施相关机构提供虚假的技术经济指标(数据)、擅自改变规划条件进行建设、按未经规划批准图纸施工等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被亮“黄牌”,纳入城乡规划信用警示信息,记录期限一般为3年。
  据悉,该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于近期颁布施行。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