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开展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近日,省地税局联合省国税局在我省开展第三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江西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始自2003年,每两年开展一次,均由省地税和省国税部门联合开展。本次等级评定适用省内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各级地税机关将联合国税机关对所有符合评定范围的纳税人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其中省地税局、国税局将联合评定共管户A级纳税人500户,B、C、D三个等级的评定由各设区市地税局、国税局比照A级信用等级评定制订评定方案。
凡省内纳税人可对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自评认定符合A、B、C、D级信用条件的,可主动向所辖的县(市、区)地税、国税局提出相应等级申请。省地税局、国税局将对申报A级信用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三级审核,并统一征求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入闱纳税人名单后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向社会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对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进行授牌。
据悉,纳税信用等级确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A级纳税人,将依法给予税收鼓励措施,对B、C、D级纳税人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
来源: 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