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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更新时间:2008-03-27 00:00:00

      3月19日,从天津市建委获悉,今年本市将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将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据介绍,市建委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将从建筑市场监控系统采集企业不良信息,或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获取企业不良信息给予公布。不良行为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还将在建设部网站上发布。不良信息根据不良行为的程度,发布期限一般为6至12个月。发布期满后,系统会自动形成信用档案,长期保留。建设工程信息网还与建材、房地产等网站实现链接,质量技术监督和环保等部门将及时在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市民如果想查询某幢楼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建筑环境质量以及建筑材料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来源: 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