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等市场行为不规范、拖欠工程款和支解发包等现象没有完全根除,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职务犯罪等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护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对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以及对反腐败工作大局都是十分有害的”。在记者就《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试行)》采访武汉市副市长尹维真时,他对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直言不讳。“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坚持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找准工作的着力点,进行综合治理,力求从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从长效管理上取得突破”,尹维真为破解建筑市场当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说出了自己的见解。“《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试行)》正体现了这样一种思路。它不只是一项单纯的建筑市场监管制度,还对从制度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筑建设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尹维真对刚刚颁布实施的《办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
尹维真在谈论整顿建筑市场不良行为时,开门见山,引述市场经济学原理分析市场经济与企业诚信建设关系。他认为,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诚信是企业的根本。建筑市场中当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来说,症结就在于不少市场主体不守信用、不珍惜信誉,有的对合作伙伴不讲信用,甚至采取商业贿赂乃至欺诈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不遵守国家的法规规范,恶意规避政府的依法监管,甚至拉拢、腐蚀某些政府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庇护。
如果对这些不良行为不进行及时、有力的惩处,长此以往就会导致违法乱纪者横行无忌、奉公守法者反而吃亏,从而对市场的公平竞争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因此,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必须以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坚决树立正气,逐步形成奉公守法者得益、违法乱纪者受罚的良性循环。
尹维真对《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寄予厚望,《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武汉市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实现建筑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构建建筑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关键
尹维真指出,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三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案件和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高发区、多发区。《办法》的制定实施,将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制裁,加大惩处的力度和违法违规的成本,有利于使市场各方主体不想、不愿、不敢违法违规,也有利于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尹维真结合武汉市城市建设实际谈道,武汉市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期,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未来5年内的投资就将达到1000亿元以上。这几年,全市每年在建的工地都在3000个以上,总包、分包等各类市场交易行为更是不计其数。如此大量的市场行为,要主要依靠市场各方主体的自觉自律和政府的市场监管,才能实现市场的规范。因此,必须在监管中树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思想,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市场行为不规范、职务犯罪和权力寻租行为屡屡发生的局面。推行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制度,可以对不良行为进行严肃惩处,但处罚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通过必要的处罚对市场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有利于对市场上违法违规行为预防体系的建立,有利于逐步提高行业的自律能力。
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形成社会公共监管体系
尹维真强调,武汉市对出台本《办法》是非常慎重的。他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只是某一个部门的责任,而是各个部门的共同责任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近几年来,武汉市建设、监察、工商等部门和检察机关从各自的职责出发,从不同的侧面对该市建筑市场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并形成了大量的信用记录,这是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财富和下一步工作的良好基础,必须给予很好的利用。《办法》经过建设、监察、工商等众多部门和检查机关的共同深入研究,并形成了大量共识,这将有利于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工作格局,整合各方面的信息资源和监管力量,从而使市场上的各类不良行为无处藏身。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