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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才中介信用信息归档和发布办法施行

更新时间:2008-02-22 00:00:00

    日前,省人事厅印发《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归档和发布办法》,对人才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年度验证等方面相关情况和出现弄虚作假、不规范运作、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以及人才中介机构获得政府和社会褒奖情况记录等信息的归档和发布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明确,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各自所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的记录归档和发布管理工作,并授权省、设区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人才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审核、记录归档、更新维护和发布等工作。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