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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进政府信用建设 政府失信要受追究

更新时间:2008-01-03 00:00:00

    2008年将成为福州市政府信用建设年。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对引导和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做出了明确的部署。
  福州市政府将围绕建设政府决策信用、执政信用、监督信用、服务信用、商务信用五方面的目标,开展系列诚信建设。包括建立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立法公开制度、行政承诺兑现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民生工程督办考核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政府担保、招标行为,清理、调整行政临时机构,推行网络办公等。
  据悉,福州市政府还将加强失信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诚信情况将被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其失信行为将被认真查处。对行政失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进行合理补偿。
  按照方案中的时间安排,2008年8月前,福州市各部门要落实信用建设的各项措施,随后市政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