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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开展维修企业信用考核

更新时间:2007-12-06 00:00:00

    为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建设,引导机动车维修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结合海宁实际,从2007年11月起,海宁市组织运管和维修协会有关人员对全市30家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考核。
  据悉,本次信用等级考核主要考核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规费缴纳等情况。考核的标准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信用总得分最高为1100分。企业信用等级按信用得分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信用得分满600分的企业,其信用等级根据得分高低按比例确定:AAA级企业原则上按同类建档企业的30%确定具体名额;AA级企业原则上按同类建档企业的50%确定具体名额;剩下的为A级企业。信用得分不足600分的、在信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在信用考核过程中不配合导致信用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其信用等级为B级。维修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的,给予一年时间的整改期,整改期内,暂停新增业务的核准,整改期满,信用等级仍为B级的,降低其经营资质等级。
  为了搞好维修企业信用考核,确保考核质量,该市运管部门在下半年开始就进行布置,组织维修企业参加各类技术培训班,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增添设施设备,对比较薄弱的维修企业进行专门辅导,并要求各维修企业10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

来源:浙江省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