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和谐社会的根基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作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作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离开了诚信,和谐社会只会是空中楼阁。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是法治经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在当今的信用经济大潮中,只有坚持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从自身做起,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企业才能占领市场,在竞争中取胜。企业要树立其诚信形象,就要树立诚信经营的思想,在企业上下形成诚信经营之风,在企业员工思想中逐渐形成诚信观念,将诚信的理念融于企业的各项工作中。通过塑造企业诚信经营的形象,才会得到市场的认可,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在市场经济中,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无形资产,它甚至会胜过固定资产而成为市场竞争中有份量的筹码,其价值很难用物质衡量。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崇尚诚信,倡导义、利的辩证统一,主张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商人凭借诚信创造财富的行为历史早期就有,如有名的山西平阳的“票号”,靠的就是诚信和由此建立起来的信誉,是当时金融、投资和货运业兴旺的根本。今天的海尔,也是凭着“真诚到永远”的信念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发展成为全球第三大家电制造商。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公民诚信是社会交往和社会生活赖以维系的道德底线,企业诚信是社会经济体系赖以正常运行的保障,政府诚信是政府公信力得以铸就的灵魂核心。公民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共同构筑稳定、有序的社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规范为基础的社会。公民相互信任、互助互爱,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政府依法施政、维护法治精神,其精髓就在于“诚信”两字。同时,法治的过程也是一个诚信的过程,只有尊重和遵守诚信规则,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才能得到保护和发挥,社会才能充满活力;缺乏诚信,法治就失去保障,社会秩序就会出现混乱,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就难以实现,和谐更是无从谈起。可见,诚信不仅是维护和支持经济发展的道德资源,而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诚信,也是生产力
在经济生活中,诚信,就意味着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投资者的投资意愿;诚信,就是持久的购买力;诚信,就是市场繁荣、百业兴旺的强劲动力。无可置疑地,诚信,已成为生产力构成的有机要素,积极地推动消费、生产、服务、投资及经济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诚信,也是生产力。
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因欺诈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其中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据统计,从全国范围来看,近年来合同交易只占经济交易量的30%,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
近年来发生的震撼全国的各类假冒伪劣工商案件,如“假农药假种子”事件、“黑心棉”事件、南京冠生园“旧馅月饼”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等,其深层次原因就是诚信在企业经营中的缺失,受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还有企业信誉的丧失乃至企业的衰败,严重的还会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由此可见,诚信一旦缺失,对经济生活和生产关系的破坏是多么的大!
诚信作为生产力,不仅仅是企业和行业信誉的标签,而且是推动企业和行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一个诚信的企业,必然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前瞻性的远见和周密的战略,具备社会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行业的成熟与发展,必然以信用的高度发达为必要条件。诚信不仅关乎一个企业的生命,也关乎行业的生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里,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丧失诚信的企业迟早要被市场无情淘汰,必定要为漠视诚信付出惨重的代价。反之,珍视诚信,赢得诚信的企业,就会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就会尝到诚信就是经济效益,诚信就是生产力的甜头,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律和监管:发展诚信生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发展诚信生产力,离不开道义上的自律和法制上的监管。这是因为诚信可以解构为道德上的诚信和法律上的诚信,前者要求人们言语真实、恪守诺言,不欺诈,不做假,开展公平竞争,后者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是指法律上规定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发展诚信生产力,关键要确保每个市场主体即企业都能内有自律,外有监管,以此作为必要的规范手段。当然,自律与监管两者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互补的、辩证统一的,有时是结合运用的。在当前我国政府体制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的背景下,自律与监管尤显重要,两者必须有机结合,共同建立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
行业自律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是行业诚信建设的体制保障,是推进行业发展、发展诚信生产力的组织基础。行业自律机制,即由行业协会履行自我监管、惩戒、注册、考试、标准、培训等职能,并置于法治下的监督、指导的框架内,简言之,可以概括为“管理不越位、监管不缺位、服务要到位”。行业自律机制,首要的是制订并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实施,协调和维护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其次实施行业自律性惩戒手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进行相应惩罚,加大其失信成本。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由于受利益驱使,它的某些行为会有一定的局限性,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仅靠自律很难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要建立公平、高效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行业发展,还必须通过监管部门制订强有力的措施,进行必要的监管。有效的行业监管,不仅要强化监管体系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检查、惩处等一系列制度,而且构建起包括与政府部门联手监管、重大业务事项报备、上下联动开展行业互查、公众举报和新闻曝光结合的社会监督等在内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对监管中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还要绳之以法。通过有效的自律和监管,最大限度地发展诚信生产力,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与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