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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建设

更新时间:2007-11-26 00:00:00

    日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唐晓明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张建军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签订了《企业欠税信息提供及信用状况查询服务协议》。协议签署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所提供的1851户纳税人欠税信息纳入其中。这是记者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征信数据交换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获悉的消息。
    根据协议约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将定期把纳税人欠税信息发布到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覆盖面广的优势,使欠税企业因其失信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受到银行信贷限制。张建军副行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此次签订征信数据互换协议为全国首家。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两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目前已采集了1116万户企业信息和6亿自然人信息,其中490万户企业与6400万人与金融机构有信贷往来。
    在征信数据交换签字仪式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唐晓明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张建军副行长接受了到场新闻记者的提问,唐晓明副局长指出,此次深圳市首批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欠税信息有1851条,日后还将根据协议定时更新。
    据介绍,企业和个人的欠税行为,不仅仅减少了政府财政收入,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增加了金融信贷业的风险成本,妨碍了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张建军副行长指出,“通过国税、金融的跨系统、跨部门合作,将国税欠税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借助信贷杠杆强化国税执法,联合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地解决了信用市场参与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违法违章者的失信惩戒成本,使失信者在覆盖全国的信用体系监督下一地违法,全国寸步难行,又有效防范了银行信贷风险,增强了金融业务的稳健性。”据悉,此举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并为构建“诚信深圳”、“和谐深圳”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建设信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