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浦东新近出台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作了详细规定,以规范采购人、供应商及采购中心的行为。2005—2007年,浦东分别在4个项目上进行了诚信试点工作,并将供应商资信等级作为评标条件之一列入评标范围,引导供应商诚信经营、提供诚信产品。
为了增强对供应商的约束力,新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正在计划制作供应商诚信报告,诚信度差的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
此外,浦东还将建立政府采购评价体系,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会议还透露,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将成为今后浦东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