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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零售药店药品信用实行分类管理

更新时间:2007-09-10 00:00:00

    近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9月份起,药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施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据了解,为促进形成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强化零售药店诚信意识,药监部门通过实行评分制,根据评分标准划分零售药店信用等级,并按照等级予以相应的褒奖和惩戒。宣传表彰诚信守法经营的药店,对信用不良的药店,药监部门将严格依法加强监管或给予查处。 

来源: 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