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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将成“第二身份证”

更新时间:2007-08-21 00:00:00

    到2010年左右,石家庄公民除了目前的居民身份证外,还将拥有“第二身份证”,也就是自己的信用档案。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石家庄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再过四五年,在省会,无论政府、企业,还是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都将能普遍运用信用工具,查询信用报告。  
    《方案》指出,围绕建立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社会诚信体系,力争通过4-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及市场需求,使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得到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形成相应的信用法规制度和较为完善的社会约束机制,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为打造“诚信石家庄”奠定牢固的基础。  
  公务员、教师、医生等先建诚信档案 
  个人信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也将在今后的个人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个人信用档案将成为个人名副其实的“第二身份证”。《方案》确定,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先从公务员、教师、医生等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等有特殊资质证书的人群抓起,先为他们建立诚信档案,然后逐步推向全市所有公民。 
  通过给建筑企业、交通企业、房地产企业等的法人代表建立诚信档案,为大中专院校、劳动技校、农校、卫校等学生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最终形成以市公安局居民身份信息为基础,以身份证为标识,逐步整合分散在金融、税务、工商、质监、法院等部门的公民信用数据,实现联合征信。同时,引导人们做到重信用、守信用,树立起诚信石家庄人的新时代形象。 
  房地产业纳入首批征信企业 
  “企业信用征信工作将分‘三步走’。”《方案》指出,第一步纳入部门监管企业、政府关联事项参与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步纳入3.5万户全市企业法人单位;第三步纳入4.2万户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所有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社会组织。参加首批企业信用信息整合的工商、质监、地税、法院、统计、财政、城管等19个部门和单位,将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整合计划的安排,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分库,按统一的信息目录、技术标准将数据汇总到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时,分为无偿自助查询和有偿档案查询。而且,企业的有关资信状况和商务信用事项,也将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示,以方便社会各界查询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 
  严查失信行为,打造诚信政府 
  在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中,首先是推进政府关联事项信息公开和资信收集工作。凡是不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坚决杜绝政府关联事项的“暗箱”操作,实现政府权力的“阳光、透明、公开”。 
  此外还将建立和完善政府诚信责任制,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树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创建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  

来源: 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