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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盐务局倡导“信用盐业”新形象

更新时间:2007-08-13 00:00:00

    今年是陕西省全面推进陕西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年,陕西省盐务局在全行业提出“八不准”行为规范,倡导“信用盐业”新形象。讲信用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陕西省首届信用建设论坛在西安举行,标志着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加快陕西信用体系建设就是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保障。盐行业是计划经济下的一个传统行业,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东西,如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经营风险意识薄弱,经营信用意识淡薄等等。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盐行业也急需建立符合盐业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用形象。
  结合盐行业工作实际,陕西省盐务局向全行业发出了树立“信用盐业”新形象的倡导,要求各级盐业部门要以讲信用为前提,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八不准”行为规范。“八不准”具体是:不准计划外购销盐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取好处费,私设小金库、小钱柜、账外账;不准擅自生产、购进销售食盐小包装和防伪标志,不准放销非碘盐、散碘盐、不合格碘盐;不准销售不符合包装标准的食盐;不准跨区销售、低价倾销;不准违反执法程序,借办案之机收取财物;不准拖欠、挪用盐款。 
  陕西省盐务局向全行业提出“八不准”,就是希望以此促进全行业增强信用意识,弘扬信用文化,倡导信用风尚。陕西省盐务局号召全体盐业干部职工要经常用这“八不准”对照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加强行风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树立“信用盐业”的新形象,为陕西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陕西省盐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