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宁波市推广实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更新时间:2007-08-13 00:00:00

    日前,宁波市食安办印发了《宁波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将在该市鄞州区、北仑区两地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实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范围步骤为,从2007年开始,每18个月为一个轮次,每个轮次内,各监管环节分别选择一至二个行业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市、县联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为第一个轮次,各环节实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行业分别确定为:初级农产品监管环节:农资经营业,生猪养殖业;初级水产品监管环节:无公害水产养殖业;生产加工监管环节:饮用水产业,肉制品产业;流通(贸易)监管环节:畜禽屠宰业;流通(工商)监管环节:大型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消费监管环节:大、中餐饮单位。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内容目标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按“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工作原则,抓紧抓好落实,通过培育食品行业协会,增强行业自律能力;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快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通过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管理服务网络系统及其运行机制,方便公众了解企业,调动社会监督企业,让企业充分经受市场经济自然法则的调节;通过实施企业诚信评估分类,建立惩戒失信、褒奖诚信制度,实行红黑榜公示,促使企业自觉自律于诚信,最终达到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目的。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