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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将建个人信用系统

更新时间:2007-07-26 00:00:00

    为帮助和倡导广大市民及应届毕业生树立诚信意识、促进诚信就业及满足社会团体对诚信人才的需求,淄博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决定在淄博全市启动“诚信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凡是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学习、工作、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加入“诚信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拟全面推广的淄博市“诚信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公民身份、教育、工作、信贷、消费、机动车驾驶使用、劳动保障、服务、公安等方面的全部信息。信息由专职信用信息工作人员按各有关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单位提供的综合信息,进行详尽分类后逐一导入公民个人信用档案。   
  在适用范围内的公民申请加入淄博“诚信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完全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然后在征信系统专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网上申请加入。   
  这个系统的建立首先是建立了员工个人信用档案,可以帮助单位降低管理成本,规避用人风险,可以帮助公民塑造良好职业形象,积累信用财富;另外,通过这个系统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可以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

来源:信用中国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