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济宁市有关部门获悉,为推动该市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济宁市将积极构建全市金融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并逐步实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
据介绍,为推进金融信用建设,济宁市将进一步完善信用评审指标体系,健全信用评审工作机制,把农村、企业、社区信用评审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同时,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数据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建立起济宁市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按照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进行信用信息交流,打破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信用信息分离的状况,逐步实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
同时,建立守信失信奖惩机制,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本乡镇(街道)内的信用建设工作负总责,把信用评审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力争到2007年底信用户达到40%以上。
此外,济宁还将严厉打击各种恶意拖欠、逃废和悬空金融债务的行为,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打击各类侵害金融业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在注册、信贷等业务方面进行限制,并定期公布“黑名单”。
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