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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实行信用等级制 欠水电费者将限制消费

更新时间:2007-06-13 00:00:00

    欠水电费者将限制消费
  江西省将实行信用等级制 诚信者享优惠或便利
  如果你长期拖欠水电费,或者拖欠银行的贷款,那么你的信用等级就会不及格,将要被公示、警示甚至被限制消费。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现在起到明年,我省将开通“信用江西”网站,并准备在5年内,构建信用信息交换和服务两大平台,打造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
  信用优劣上网一查就知
  江西省将建设全省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全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各部门既是共享数据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又是信用信息的共享者。建设“一个网站”,即“信用江西”网站,依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披露等服务。同时,建立“一个综合评级系统”(企业信用综合评级系统)。
  政府信用:谁决策谁负责
  同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企业信用:首先别欠工资
  引导企业“讲诚信、重质量、守合同”,推动企业把不逃废债务、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偷逃骗抗税、不违法排污、不做假账伪账、不侵犯知识产权、不拖欠员工工资、不拖欠社会保险费等作为基本经营守则。
  个人信用:别拖欠水电费
  江西省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环保、公安、司法、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通信、供水、供电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汇集各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全省个人信用征信体系。
  信用不良者被限制消费
  江西省将发挥政府监管部门、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的联动作用,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税费管理方面等给予优惠或便利。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