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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信用担保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更新时间:2007-06-06 00:00:00

     6月4日,山东省乳山市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在全市构建起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能够充分发挥担保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意见》指出,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和“谁出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组建担保机构,并使其平等竞争、有序发展。鼓励采取三种模式进行组建:一是股份制。有实力的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企业,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以股份制形式出资组建商业性担保机构。建成后为独立法人,实行市场化运作,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可兼营投资等其他业务。二是会员制。开发区、经济强镇、强村等可引导辖区内的企业采取会员制的办法,组建封闭型担保机构。此种机构本着“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的原则运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企业申请担保必须先“入会”,成为担保机构股东。原则上每家企业“入会”时出资额不低于5万元,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放大倍数为出资额的5倍。三是联保制。各类行业协会等可组织会员企业自行出资组建小规模互助型担保机构,实行自担、互担和共担责任机制,贷款可采取3-5户联保方式运作,联保人承担贷款偿还连带责任。 
  对担保范围、品种和方式,《意见》指出,担保机构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自主确定担保项目或企业,重点支持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扩大城乡就业的各类科技型、出口创汇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切实解决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担保机构可根据实际,逐步开办商业信用担保、银行承兑差额担保、私营业主贷款担保、高新技术创业担保、合同履约担保等业务品种和有特色的担保方式,不断扩大担保覆盖面。 
  为扶持担保机构发展,乳山市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优惠政策,对各类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给予3年内免征、后2年减征营业税支持。对担保机构在反担保和代位清偿时涉及的房地产、车辆设备、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和过户等有关收费,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减征或免征。担保机构可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余额的10%后,可实行差额提取。 
  据了解,乳山市担保机构信诺担保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已累计办理各项担保业务2000多笔,担保金额2.38亿元,为一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