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青海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全国整规办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各地、各部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形成了地方、部门点面结合,统筹安排,协调配合,有条不紊的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
三是各地方政府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政府总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得到重视,确保落实。
四是各相关部门依托现有政府网络,搭建信用建设平台。通过信用网站设立有信用公示、信用商机、信用调查、信用动态、信用资料等栏目,做到信用体系建设信息畅通。
五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已开通的青海省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投诉热线1183222,可查询全省2570家企业的工商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失信记录等信息。
六是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各地、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合理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是积极推进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建立,全省已将14967户企业纳入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范围,各地商务、工商部门纷纷开展了“诚信私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食品放心示范店(街、市场)”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
八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框架,形成政府统管,社团、中介机构调查、培训、服务的信用体系建设新机制。根据各自需要,成立了一个行业信用协会,两个信用中心,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服务。
九是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效能。省企业信用协会组织编写了《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辅导资料》,省信用调查评估中心编纂了《青海省信用调查评估工作管理规范和评价标准》、《信用知识培训教材》。举办了信用培训班50余期,省信用调查评估中心和省民营企业信用中心对部分征信企业进行了信用调查和内调员培训。青海省企业信用协会组织开展了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编发了《青海企业信用导刊》。
来源:青海省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