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陕西省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并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必须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决定尽快予以颁布,推动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会议同时确定,由陕西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尽快制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信用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负责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加工、处理及相关服务工作。由赵正永常务副省长牵头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据了解,目前,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正在起草当中,该规划将在综合各方意见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尽快报交省政府审议。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