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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产品引领“诚信松江”建设

更新时间:2007-06-04 00:00:00

    自2005年6月区政府出台《松江区政府部门在公共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的暂行规定》以来,全区各政府部门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中,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截至去年,已累计使用569份,为建设“诚信松江”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所谓信用产品,是指依法设立从事信用征信的机构,通过对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而成的对企业或个人信用状况的评估、评级或者报告等信用产品。根据《暂行规定》,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政府项目招投标、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创业贷款和科技专项扶持基金申请、“重合同守信用”评选、免检企业评选、以及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用等7项公共管理活动中,应到使用此类信用产品。其中,政府采购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等项目已实现了100%使用信用产品。
  自1999年区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起,区财政局就逐年扩大采购范围,规范采购预算,严格评审监管制度,并于2005年引入了供应商信用评估机制,即信用产品的使用。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超过40个公开招标项目实施了信用评估制度,超过200家供应商进行了信用评估,涉及财政资金已累计突破1亿元。区财政局表示,通过信用产品的使用,不仅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质量,实现了政府采购的最佳价值;还规范了供应商的行为,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而众多供应商也纷纷表示,通过信用评估、公开企业的信用状况,有效地督促和引导他们自觉依法经营、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改善在生产经营、税金缴纳、信贷赊欠、往来账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方面的信用状况,使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塑造良好的信誉形象。
  区财政局今后将逐步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构建起一个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信息平台,即供应商诚信档案。同时,以规范公开招标操作程序为抓手,倡导采购人、供应商和监督管理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加入“政府采购诚信共同体”,共同打造以“诚信采购、诚信投标、诚信评标和诚信监管”的“政府采购诚信链”,构筑政府采购领域反商业贿赂诚信机制。
  区人事局在去年城管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过程中,全部推行了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区科委则将企业诚信报告与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复审,以及区级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等挂钩,并将信用报告作为项目支持的条件之一,去年就有88个项目的承担单位被要求出具了诚信报告。

来源: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