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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立法鼓励典当等行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更新时间:2007-05-30 00:00:00

    资金问题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刚刚获得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为此增加了政府应增加资金支持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内容,并规定“鼓励典当和融资租赁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和中长期融资“。
      为使政府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河北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支持工作和扶持其发展的项目。政府有关部门用于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投入企业的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要在中小企业发展上安排一定比例。 
 
    河北要求政府要在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用于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和风险补偿。行政主管部门应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信用担保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有关信用担保的优惠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出资组建信用担保机构,鼓励中小企业组建互助担保机构,依法开展互助担保。 
 
    河北省人大常委委副主任吴振华说,河北还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指导下,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增加授信额度,使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合作金融组织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依法促进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构建产权交易、股份托管等地方性资本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 
 
    河北还规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租赁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的直接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省政府和有条件的县市应依法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设立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依法设立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其投资将按规定适用相关的税收政策。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