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明确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推动政府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加强政府诚信,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系列活动;做好政府承诺事项的跟踪和评估,探索建立评价和公示机制;开展“创建诚信,塑造政府形象”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做一个诚信的公务员”的活动,探索建立公务员信用诚信档案;推动信用产品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制定具体信用产品管理使用办法。二是加强企业诚信建设。鼓励中小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建立自身交易方信用档案;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的管理运行机制;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信用产品试点。三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抓行业诚信创建,抓诚信建设宣传,抓诚信建设工作调研,推动诚信知识进楼宇、进园区、进社区。
来源: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