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改委、网信办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继续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 深入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通知》,最近很多城市正在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2018版”指标发布,小编发现,指标中新增 3% “社会信用”指标。
增加以下指标:
社会信用。权重3%,用于评价城市社会信用统筹管理机制建设情况,由社会信用统筹管理机制和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等两个分项进行评价。
所有指标的优化、调整,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进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此次增加“社会信用”指标,也是希望以信用为抓手,支撑智慧社会建设。
来源:源点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