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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 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更新时间:2018-12-28 13:03:00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25日在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正式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一项基础性制度,将进一步推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的审批体制、投资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的改革。

据介绍,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其中禁止准入类4项、许可准入类147项,一共有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清单(试点版)》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徐善长介绍,清单中禁止准入类事项包括4个事项。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涉及到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中的18个行业128个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6项;信用惩戒等其他事项3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一项基础性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强化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功能。同时,将进一步推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的审批体制、投资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的改革。”徐善长说。

据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15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对建立和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出全面安排。

来源:源点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