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以道德倡导的方式去抗衡学术利益的诱惑,是很难奏效的。建立学术诚信档案,把诚信记录作为评聘及科研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使学术利益成为真实学术成果的回报,是一个有效的渠道。
——阿伯萨(出版人士)
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日前发布的《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首次把“以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划入学术不端之列。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学者的道德考量将延伸到学术以外的领域。如果说这个规范还仅仅是一个道德约束,并没有上升到法律范畴,那么,新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所提出的引入“学术诚信档案”的管理模式,对于长期存在于学术界的诸多“不端”的顽症,应该具有相当的威慑力吧。但是诚信管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体系,如果体系不健全或者管理不完善,那么它可能会成为“学术不端”的另一个工具。
相比较于个人征信制度在金融系统中的应用,学术诚信档案在操作上要复杂得多。个人征信记录更多的是依赖于技术,几乎不存在人为因素。而学术诚信档案对于学术不端的记录,则基本依靠人来进行,这至少存在几个比较艰难的问题。一是每年有大量的学术论文发表、上报,有大量的学术成果要评定,有大量的学术活动要开展,还有大量的学者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学术评定委员会如何去面对这些大量的工作并且作出准确的判断?二是学术论文、学术成果涉及的领域广泛,信息量巨大,要作出正确的判断,考验的是审查者的学识水平和知识宽度。在浩如烟海的各种研究成果中,去发现抄袭、剽窃行为,是十分艰巨的工作;第三个问题是,既然审查不是依靠技术手段,而更多的是依据人为的判断,那么,在审查过程中如何控制可能出现的“学术腐败”?花钱发表论文、职称评定中行贿受贿等问题,在目前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增加这样一个职能部门,必然要受到更加严峻的考验。
从根本上看,学术不端事件难以根治,都是“学术利益”之争使然。从大学生、研究生抄袭论文甚至在网上花钱购买论文,到著名大学教授学术成果剽窃,以及在学术成果评奖中的“赂选”事件,都表明某些学者以学术争取利益的初衷,也表现出学术能力的退化和学术风气的衰退。因此,试图以道德倡导的方式去抗衡学术利益的诱惑,是很难奏效的。建立学术诚信档案,把诚信记录作为评聘及科研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使学术利益成为真实学术成果的回报,是一个有效的渠道。在这样一个预期之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让诚信档案管理体系更科学,更严谨,更有效。
学术不端造成的不公平竞争和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被大多数学者所痛恨。但是众多的剽窃、抄袭事件仅在私人范围流传而没有被举报公开,说明人们对此类事件通常采取不适当的宽容态度,对于学术问题的责任感要远远低于对其他社会问题的责任感。所以学术诚信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但要有惩罚机制,还要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去带动学术责任心。
说到底,学术不端还是一个道德问题。由此我们想到学术诚信的考察是否能够延伸到整个学习领域,在小学、中学和大学都建立诚信档案管理体系,以此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终生遵守的准则。科学精神的振兴也是百年大计。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