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信息分散11个部门
更新时间:2007-03-13 00:00:00
我国大量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分散在银行、证券、工商、税务等多个政府部门,难以实现有效共享。 而如果个人与银行仅发生普通存取款关系,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为空白。为防止征信体系不完善导致个人产生违规动机,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银监局局长彭志坚表示将提交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平台。
据介绍,目前我国大量的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分散在银行、证券、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财政、审计、质监、环保等多个部门,难以实现有效共享。而根据规定,在银行涉及的范围中,个人信用信息的报送主体只是各商业银行,如果个人与银行发生普通的存取款关系,其信用记录就是空白。对于公民个人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没有纳入引用信息的记录范围。
彭志坚认为,狭窄、单一的信息征集渠道使大量信用信息被闲置和浪费,影响个人征信体系的全面、准确和权威。同时各部门对个人信用信息资源使用不充分,没有使个人信用记录成为个人安身立命的重要条件,从而也会增加公民个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风险和违规、违约动机。
因此他建议以立法方式明确政府在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同时完善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在合理及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公开个人信用信息。
彭志坚同时建议,全面整合个人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实现司法、税务、海关、金融等多部门在信用信息方面的共享。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