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市安委办将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实现本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居)委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定期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落实“一票否决”,重点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零控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在党政干部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考核体系中加大安全生产权重。研究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修订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明晰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好安委会(办)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加强基层安全生产人员、技术、装备等支撑条件建设,逐步落实属地安全生产联动、联控、联勤、联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采取多项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大力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和专业人员等社会第三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依托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安全生产与行业准入、投资融资、财产保险、社会保障等挂钩的制约机制,形成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
来源:国家安监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