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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确定今明两年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更新时间:2014-10-10 00:00:00
 

    为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构建“诚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总体要求,以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重点,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培养社会诚信意识,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大力营造依法、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2015年,社会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行业领域诚信建设取得新进展,失信成本明显增加,信用产品得到推广和应用,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

 

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