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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逃票影响信用实施首月:减少6000余起

更新时间:2014-02-12 00:00:00
      从今年1月1日起,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而作为地方性立法,此次条例中首次明确了各类逃票者的有关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新民网记者今日(11日)从地铁运营方处获悉,截至上月底新版条例实施“满月”,上海地铁1月查处各类逃票行为4000余起,而去年同期查处数量则达到11000余起,逃票行为明显下降,逃票影响征信的威慑力初步显现。
  记者看到,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加大了对逃票行为的惩处,明确乘客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交企业可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五倍票款;此外,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由轨交企业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企业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同时,作为地方性立法的条例中首次明确,各类逃票者的有关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从去年12月27日起,配合新版条例的实施,我们也进行了逃票行为的执法稽查。”地铁运营方告诉记者,从2013年12月27日到今年1月30日新版条例实施“满月”,上海地铁全网络共稽查出各类逃票行为4000余起;而2012年12月28日到2013年1月24日同期,上海地铁全网络共查处逃票行为11000余起,“相比较而言,减少了6000多起,逃票行为有明显下降。”
  此外,运营方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上海地铁全路网共稽查10起违法使用法定免费乘车证的行为,而这一数据在去年1月为224起,是今年的近20倍;同样,逃票、超程行为在去年1月共有8958起被稽查,今年同期则为1946起,约为去年的1/4,“应该说,立法明确逃票影响征信的威慑力初步显现了。”
  然而记者也注意到,尽管马年开年各种逃票行为有所下降,但冒用老年卡的情况仍然存在,且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加:数据显示,去年1月上海地铁全网络共查处227起冒用老年卡乘车的行为,而今年1月则为275起,“事实上,冒用老年卡属于典型‘冒用他人证件乘车’,同样是立法明确的将会影响个人信用的行为。”相关人士表示,在此前查获的逃票行为中,一些冒用老年卡的逃票者信息已被录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今后将持续开展逃票稽查,一旦发现此类行为,会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新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