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将运用多种金融手段,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深圳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五”期间,深圳将建立起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库为主体的“重点民营企业池”,池中企业按一定比例交纳“互保金”。同时,深圳市财政将安排首期10亿元的专项资金,与“互保金”共同构建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
融资难是我市民营企业集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之一。据我市银监部门了解,与国内许多城市相比,总体上看,我市民营企业信贷环境比较宽松,市政府为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出台的政策措施起到了积极效果。
据介绍,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企业内在原因,如规模较小、自有资金不足,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抵押品或担保品不足,短期赢利性较差,信用记录缺失等。二是企业外部原因,在间接融资方面,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建立与民营企业相适应的审贷、内控、评估以及激励机制,缺乏合理有效的信用平台和风险分担机制,造成对民营企业“惜贷”现象严重;在直接融资方面,我国尚未建立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多层次、不同风险度的资本市场;而发行债券和上市,不仅门槛高而且层次不够,单个民营中小企业难以利用其融资方式融资。为此,市政府提出了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有效拓展民营企业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的多项措施:一是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民营中小企业联合公开发债融资机制;三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四是建立风险投资的投资和退出机制,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五是健全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六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加强信用约束等。
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是增强民营企业信用,提高银行对民营企业信贷积极性的一项制度创新。其具体操作模式是: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库为主体成立“重点民营企业池”,池中企业首先设立“互保金”进行自我增信;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与“互保金”共同构建信用平台,银行根据这个平台所提供的规模放大效应,自主向符合要求的重点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受贷企业之间形成互保监督,信用平台发挥风险补偿的作用。通过上述机制,增强银行信心,调动银行贷款积极性,有效打通融资难瓶颈,促进重点民营企业加速发展。最终的目的,是借助这个信用平台的引导和推动,从根本上构建民营企业的信用基础。与此同时,市政府还将进一步修订《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强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在融资担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解决贷款难,担保是关键。为给深圳民营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深圳将加快市区两级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分担机制和退出机制,提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比例,发挥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建立信用档案,开展民营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信用评级,鼓励将评级结果作为企业申请贷款的参考条件。同时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市信用协会的服务功能,搭建银行和民营企业沟通的平台,实现银行金融产品和企业发展项目之间的对接和银企间的良性互动。
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方面,深圳还将整合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和资金资源,出台《深圳市支持企业上市暂行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加“自主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同一家企业在改制和上市过程的不同阶段,还可以分别申请相应的资助。此外,深圳还将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民营中小企业公开发债融资新机制。支持鼓励海内外具有一定实力的创投机构,对初创期民营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业发展前景好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筛选一批持续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偿债能力较强的民营领军骨干中小企业联合公开发行企业债券,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融资需求。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