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四次联席会议在西宁召开。副省长高云龙为我省首个省级“信用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授牌并讲话。
“信用青海”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优化全省投资环境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构建“和谐青海”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银行类金融机构已全部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25家单位与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签署了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协议,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及缴存数据纳入了个人征信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信用记录日益丰富。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建立。截至2012年11月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共为全省1.91万户企业和356.31万个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全省累计收集到5987户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基本覆盖到全部已注册的法人中小企业机构;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42.46万份,建档面达到了50.76%。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2012年10月末,全省州(地)、市、县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已全部建立,乡(镇)领导小组覆盖率达到64.25%。
会议对我省一年来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商务、社会三大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确保信用惠民资金有效投入,积极引进和培育信用中介服务结构,加大信用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共六个方面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任务。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