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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建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和信息公开机制

更新时间:2012-12-11 00:00:00
    市民政局日前下发了《东莞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东莞将建立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和信息公开机制,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明年正式进入建设阶段。
  诚信者将得到保护
  根据《方案》,将通过共建共享方式,建设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统一查询平台,提高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水平。此外,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主要任务包括三项,其一是推进社会组织内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监事)制度等等。其二是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机制。其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
  明年进入建设阶段
  《方案》称,明年将进入基础建设阶段,实现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共管机制,将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建设体系作为一个子体系纳入全市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平台的一部分,实现资源共享。
  2014年为重点建设阶段。达到受理信息采集、登记信息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全市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此外,社会组织运作信息实行联合监管,对社会组织有关活动的开展,可以实现及时了解。
  2015年为建设推进阶段,将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建设与年检工作结合起来。此外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分类管理,采取政府全方位监管。除了部分不适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之外,其他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实行社会监管和会员监督,不适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则实行政府内部封闭式管理。记者田玲玲
  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三项任务
  ●是推进社会组织内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监事)制度
  ●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