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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更新时间:2012-04-27 00:00:00

   近年来,上海市闵行区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厘清职权、规范流程、阳光公开、加强监督四个环节,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厘清职责权限,理顺权力行使关系。落实区委全委会权力。把关于全区“人、财、事”的重大问题,纳入全委会的审议和决策范畴。新增“财权”,由区委全委会决定全区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总体原则和框架,用于指导全区的预算安排。丰富“事权”,在审议常委会年度工作基础上,由全委会研究确定常委会年度重要议题和重点工作,并专题研究下级党组织集中反映的问题。扩大“人权”,由全委会审议通过干部人事相关重点工作。在正处级党政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实行全委会成员实名提名推荐。对区政府组成部门、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明确运行流程,实现权力规范运行。确定了区委全委会重大决策、区委常委会重大决策、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职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等11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并编制了流程图。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明确了权力行使的条件、运行步骤等。
    
     突出决策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深化党务公开。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着力点,以重大决策公开为重点,以“党务公开网”为主要平台,积极探索推进党务公开。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规定,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突出重大决策公开。建立区委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集制度,在内部着重完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重大事项协商沟通机制,在外部着重整合区内决策咨询力量,发挥各方面在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区委常委会年度重要议题评估机制,全面评估重要议题执行情况。
    
     落实监督机制,促进权力正确行使。深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建立“议题监督”制度,由区纪委牵头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区委常委会年度重要议题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年度评估报告,向全委会专题汇报。监督检查小组全过程参与区委常委会重要议题的征集、遴选、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区纪委副书记列席区委常委会。加强党代会对全委会、常委会的监督。积极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区党代表在区委决策、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推行党代表列席区委全委会并参与询问、参与区委常委会重要议题推进、重要干部评议、区级机关行政效能测评等。推行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履职情况报告,进一步落实区党代表对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的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