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促进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要求,信息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政府将在政策及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上海市信息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在向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事项、享受优惠政策以及参加依法开展的认证认可活动时,可以通过使用信用产品,主动反映自身信用状况,争取获得更多便利。
“对于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良好的企业,在上海获得优惠、机遇将会明显增多”该负责人说道。据介绍,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时,主动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产品,可以争取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要运用信息技术加大信用制度建设力度,而企业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费用,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审批下列资质、优惠政策、或资金支持的申请时,对能够提交信用报告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结合规定条件可予以优先考虑,比如企业安全风险准备金额度优惠、信息产业园区相关优惠政策及资金支持。
对于企业发展所遇到的融资问题,市信息委也希望通过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根据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给予授信额度、投资额度或费率等方面的优惠。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