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湖北省武汉市食安办、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正式签署“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金融信用对接机制正式启动实施。
协议规定: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汇集企业监管信息和诚信档案,组织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向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企业诚信预警。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违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依照协议,武汉分行将在征信中心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企业账户信息提供给监管部门,实现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共享。同时,武汉分行将食品药品工作纳入本地区年度信贷指导意见,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与信贷管理挂钩的长效机制,注重引导金融机构对已涉及食品药品重大案件并被立案查处的企业或个人,及时予以通报,警示防范风险,维护金融资产安全。
此前,武汉市已着手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管理实施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生产经营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了药品安全信用评价标准和公平合理的信用评级机制。同时,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商定,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与金融信贷挂钩的监管机制,明确将有失信、违信、侵犯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等不良记录的食品药品企业纳入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对曝光的“黑名单企业”将限制其贷款、贴现、信用卡等业务。
据了解,武汉市首批诚信、失信企业(个人)名单将通过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后通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将其纳入全国金融管理征信系统。
武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刘顺妮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来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