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部署,2005年6月以来,福建省整规综合办牵头组织省经贸委、外经贸厅、工商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和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非法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美发美容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虚假违法广告;非法和对外劳务中介、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做好打击内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省经贸委与省委宣传部、工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组成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商贸部门通过“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放心店”、“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示范店和“青年文明号”等载体,开展了诚信兴商活动。物价局制定了查处价格欺诈工作方案,重点选择商业零售、美容美发、电信、旅游等行业,开展集中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6月,全省共立案检查价格欺诈案件300多起,当场纠正、警告112件,已立案查办76起,累计罚款100多万元,退还消费者26万多元。全省公安机关共立合同诈骗案件798起,涉案总值58070.7万元,破案6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6人,挽回经济损失2389万元。
国税、地税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全省共检查第三产业134户,有问题户87户,查补税费547.5万元,查补个人所得税982.3万元。在税收专项检查中,各级稽查部门不断探索创新检查方法,使专项检查更具针对性。质监部门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商品质量安全,并与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消费者委员会也适时发布8条消费警示,如“保健品消费,谨防陷阱”、“霸王条款,不要被蒙蔽”、“黄金周消费,市民购物要理性”等。
全省工商系统通过加重罚没额度、对违法责任者一并查处、进行信用评分管理、责令公开更正、市场主体退出等措施,严厉查处了一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至2006年11月,工商部门查处案值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58件,同比增长5.61%;利用电话、书面等形式及行政告诫9850余条次;约谈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体52家次、广告经营单位31家次、广告主95人次,有效促进了广告行业的诚信自律。省工商局还投入150万元对广告监测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进行全面更新,提高了广告监测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目前,广告监测中心监测的媒体包括省属及福州市所有15个电视频道、10个广播频道以及全省20份主要报纸,日均监测各类广告1500余条次。
福建省外经贸厅认真做好组展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展览会上,主动邀请省工商局、海关、商检及质监局在展览会设立咨询台,向参会者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在广交会期间,加大对敏感品牌、敏感商品的检查,对涉外侵权比较严重的专利、注册商标等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侵权展品坚决清除出馆。
在打击非法的对外劳务中介以及打击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方面,省外经贸厅与公安、边防、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行动,成功地对涉嫌合同诈骗及非法经营劳务中介业务的“海威国际投资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进行查处,抓获6名涉案嫌疑人,缴获大量涉嫌诈骗的协议合同及一批作案工具。
来源: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