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安全生产将实行“黑名单”制
更新时间:2011-03-11 00:00:00
近日,在东莞市行政中心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透露,2010年,东莞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超过4900起,导致574人死亡;较大安全生产事故8起,超过广东省下达的控制指标,自己为此特别到省政府说明原因。
“宁可听骂声,也不要听哭声。”邓志广表示,在新的一年里,东莞各镇(街)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将一票否决,该镇(街)当年不能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并将对安全生产实行“黑名单”制度,凡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国土、建设、融资等方面,将受到严格限制。
亿元GDP死亡率等须列入“十二五”规划
会议上,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东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下称《标准》)中明确表示:发生一次死亡3~5人的较大事故,每死亡1人扣1分,每发生一起加扣6分;发生一次死亡6~9人的较大事故,每死亡1人扣1分,每发生一起加扣10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大事故,扣35分。
值得注意的是,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一票否决,该镇(街)当年不能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标准》还加强了对镇街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要求镇街把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列入该镇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中,否则应予以扣分。
据悉,该《标准》一改以往的做法,并在开年不久随即下发,满分为100分,还规定了需达到90分才称得上优秀。
7类车辆强制推广GPS卫星定位系统
邓志广表示,东莞将对安全生产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黑名单”。
“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向经济管理、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严格限制这些企业的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暂停其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并取消其各类评优评先资格。”邓志广说。
会议还透露,在全市范围内,东莞要对危险品化学品运输车辆、镇(街)级以上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7类车辆,强制推广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确保安装率达100%。
来源: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