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昨日正式启动。厦门市诚信促进会会长汪兴裕就诚信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全社会提倡诚信的环境下,只有“诚信”的企业才会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诚信建设 企业诚信是重点
记者:诚信企业的评选活动开展的目的是什么?
汪兴裕: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加强诚信建设,公民诚信是基础,企业诚信是重点。以往的评选多为单个行业或系统的评选,而这次评选将是面向全市各界企业。且参加评审的部门多,权威性强。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今年是第一届,以后每两年评一次。这个活动的目的就是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全力打造“诚信厦门”。
近年来,厦门市诚信促进会积极参与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诚信评价与评比,先后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了“2007-2008年度厦门诚信汽车经销商”评选、“厦门品牌教育培训机构‘3·15诚信宣言’”、“2008最值得期待新车”评选、“2005-2007年度厦门市十佳中介机构”评选、“2008年消费者最喜爱教育培训机构”评选、“厦门市商业诚信企业”评选、“2008城市商业品牌对话”、“2008厦门消费者最喜爱的十大家装企业”评选、“2009厦门品牌教育机构诚信宣言”、“第二届厦门诚信汽车经销商”评选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树立了企业诚信典型,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形成诚信经营、诚信管理、诚信服务的良好风气。
评选标准 涉及多个方面
记者:什么样的企业才是诚信企业?活动评选的标准是什么?
汪兴裕: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历史,讲究诚信在人们心中早已深深铭刻。在全球化的今天,诚信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不讲诚信,一切商业活动就无从谈起。
就这次评选活动来说,诚信企业有这样一些标准:企业依法诚实守信经营;企业信誉度高;企业经营业绩好、社会贡献较大。
具体来说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诚信经营,近几年内没有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合同违法、抽逃资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纳税,无偷、逃、骗、欠、抗税问题;坚持质量第一,通过质量认证,保护环境, 遵守商业道德,价格公允,提供全面、真实、明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依照有关规定出具填写正确、合法有效的发票、信誉卡、三包卡或其他有效票据;有完善的投诉解决机制,有意见箱、意见簿、投诉电话等方便的投诉方式,对投诉或意见及时有效地处理并回复;经营效益好,依法纳税;富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辖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建设,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等等。
优惠措施 向诚信企业倾斜
记者:很多企业很关心,政府有没有一些优惠措施,向诚信示范企业倾斜?
汪兴裕:企业评上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品牌美誉度,而且,还将享受我市银行、工商、税务、海关、质量技术监督、建设、工会、劳动保障、工商联各有关部门给予的一些优惠措施。比如,很多企业有融资难的问题,而银行将最大限度满足我市诚信企业的资金需求,各家银行在权限范围内采取灵活的授信管理方式,扩大授信范围,增加授信额度,允许诚信企业在授信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组织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等评比表彰活动时,也将优先推荐申报诚信示范企业。
记者:诚信示范企业是实行终身制还是动态管理呢?
汪兴裕: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活动的评审原则是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准确评价,宁缺勿滥,确保质量,从而来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我们要求参加市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办公室成员,必须公正、公平,按评选条件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撤销评委资格。申报企业应按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如实申报,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评审,如有发现业绩失实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已评上企业撤销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另外,企业在评上诚信示范企业后,如果有发生一些不诚信的行为,一经核实,我们也将撤销荣誉称号。
来源:厦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