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关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和相关办法下发后,玉州分局立即着手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为提高企业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录入行为的规范性,玉州分局由企个股牵头,各业务股室及工商所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巡查,谁录入;谁年检、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的原则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和录入,逐户建档,建立准确、详实的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由各职能股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企业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归集,包括企业登记、年检、日常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经济案件及其他信息,并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辖区工商所直接负责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结合规范经济户口管理的基础上具体开展分类监管工作。
企业信息数据录入后,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和监管制度,将企业划分为A类(守企业)、B类(警示企业)、C类(失信企业)、D类(严重失信企业)。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形成守信企业激励、警示企业预警、失信企业惩戒、严重失信企业淘汰的机制。注重培育好、发展好、保护好守法诚信企业,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起企业信用信息修复制度,在对违法失信企业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对确有悔改表现,一定期限内实施主动整改的失信企业,允许其修复缺失的信用,并根据修复结果重新划分信用监管等级。同时,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对企业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向社会公示,对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已作出生效处罚决定的,可通过媒体或网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