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以来,青岛收集的内容不断丰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果。
据介绍,目前,青岛市所有开办企业和个人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均接入个人和企业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了青岛市630多万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收录个人贷款余额达729亿元;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了青岛市6万多家企业的信贷信息,收录企业本外币信贷余额5650亿元。这两个数据库构成了青岛市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主体,对于维护金融稳定、提高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充实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为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翔实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先后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国税、地税、工商、环保、社保、公用事业、公积金中心等单位或部门达成非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协议或合作意向。目前,人民银行已从上述部门和单位分别采集法院企业经济诉讼和强制执行信息、工商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信息、纳税非正常户信息、公告欠税企业信息、环保奖罚信息、个人和企业公积金缴存信息、拖欠职工工资信息等。为有效利用上述信息,青岛人行还开发建设了区域性非银行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将上述信息纳入平台,向全市金融机构开放查询,2009年各金融机构查询该平台8856次,对信用不良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青岛人行还与市经信委联合开展了中小企业征信工作,征集未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的中小企业信息,为中小企业积累信用财富,帮助金融机构发现潜在客户。截至2009年底,已采集中小企业信息22250户,累计已有485户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95亿元。
青岛市还积极推动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促进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青岛人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到2009年底评定农村信用户11万户。对评定的信用户实行“一次评定、三年有效、随用随贷、随有随还、周转使用、指纹办贷”,共为农户核定授信额度 47.7亿元。积极开展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工作,指导农村信用村将11万户农村信用户信息录入“农村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
来源:青岛日报